2021年9月29日下午,铜官区人民法院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把巡回法庭搬进社区,在群众“家门口”就地审理了一起侵害集体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20余名相关社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到场旁听。

该案系原告汤某诉被告铜官区某村民组、铜官区某社区居委会侵害集体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原告诉称,自己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理应在土地被征用后依法获得补偿,不能因为被告村民组分配标准不一就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且自己从2006年起就不断信访,望问题早日解决。被告村民组抗辩称制定分配标准是村民自治,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汤某不符合补偿条件,其就不应分得款项;另外,原告在15年后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法庭上,整个庭审流程严格、规范,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法官适时提出问题,梳理争议焦点,询问情况。考虑到双方矛盾激烈,办案法官决定在开完庭后决定“趁热打铁”,邀请在场的社区负责人参与调解。办案法官和社区负责人通过“面对面劝和”、“背对背调解”等方式向双方释法析理、厘清利弊,力争彻底化解这起信访结案。
庭审结束后,旁听居民向法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办案法官就群众提出的共性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了重点解答,村民会议决议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表现,但村民会议不可违反法律规定剥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集体成员的收益分配权益。
活动结束后,现场居民们表示,案件审理走进生活、贴近现实。旁听案件审理,受益匪浅,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法治意识也得到了提升。社区负责人建议,经开发区法庭今后可以选取更多类型的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说法普法,让更多的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张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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