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初全国扫黑办第12特派督导组督导铜陵以来,铜陵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针对“黑财清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行动,立行立改,从11月初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黑财执行专项行动,打响“黑财清底”攻坚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11月5日,市中级法院成立“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院长李令新担任组长,成立黑财执行专班,并设置协调组、技术保障组、信息宣传组、警务组,聚焦黑财执行“骨头案”,集中优势执行力量,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想方设法提升执行质效。
二、推进关口前移。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强化审执兼顾,动员被告人积极预缴罚金、退出违法所得,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为黑财执行奠定基础。
三、加大查控力度。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除通过传统网络查控外,增强与银行、不动产、车管所等部门沟通协调,将线上查控与线下传统调查结合起来,及时处置移交涉案财产。
四、完善执行机制。市中级法院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涉黑恶案件财产刑在执行过程中财产移交处置的通知》,加快对黑恶案件实物财产的处置进度,规范操作流程,提升黑财执行效率。各级政法委和扫黑办加强统筹协调,使各级各有关部门形成黑财执行处置整体合力。
截至11月16日,全市法院已生效的黑恶案件判决中,进入执行环节的财产刑535.6万元,执行到位433.2万元,执行到位率80.9%,比督导前提升2.7个百分点;进入执行阶段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478.7万元,执行到位1107.2万元,比督导前增加634.9万元,执行到位率74.87%,提高17.7个百分点;移送执行责令退赔322.1万元,执行到位322.1万元,到位率100%,比督导前增加17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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